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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教学部集体学习《学校宗教工作简明读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29】

 

9月26日下午,大学英语教学部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传达学校关于宗教工作的文件、材料,会议由张爱民同志主持。

总支书记王茂春同志首先传达了《学校宗教工作简明读本》的主要内容并进行了解读;传达了枣院党字[2018]70号文件《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71号文“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枣庄学院关于抵制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治校园内非法传教信教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党总支宗教工作督查与整治任务》。

王茂春指出,全体教师要学习领会贯彻学校关于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学校关于宗教工作“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校内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在教学活动中,决不允许在课堂上散布、宣扬或变相散布、宣扬宗教和有神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要求。

在全体党员会议上,第一、第二支部书记分别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熟悉了新《条例》内容,纷纷表示要谨言慎行,用《条例》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