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课程表是保障教学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近期工作安排,现对我校本学期课程表进行进一步核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课学院(教学部)负责核对本部门开设所有课程的教学任务与人才培养方案是否一致,课程名称、周学时、起止周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所排课程否有漏排、错排、冲突的等现象。
2.对于课程表核对发现的问题(包括基本信息不规范、漏排、错排、冲突等),请各学院(教学部)在3月6日前与教务科联系进行调整,3月8日下午14:00课程表定稿,之后不再作任何调整。
3.核对无误后的课程表由学生所在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智能排课管理”-“课表打印”-“班级课表六天样式”,依次选择学期、学院、班级即可输出并按教务处统一要求的格式(详见附件)打印各班级课程表,并将打印好的班级课程表签字盖章后于3月8日下午16:00前教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jwc@163.com。
4.审定后的课表,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整。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更换主讲教师或变相停课等,将按照《枣庄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枣庄学院班级课表样表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