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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扫除清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4-25】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以崭新的面貌迎接评估专家,学校决定近期在校内进行一次卫生扫除与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一)校园内卫生区的划分。以学校有关部门已经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办公区卫生区的划分

1、独立使用楼宇的楼内、厕所及其楼宇周边环境卫生,由独立楼宇使用单位(如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等)负责;

2、公共楼宇内独立使用楼层的楼内、厕所及其楼层整体环境卫生,由独立楼层使用单位(如综合楼七楼、八楼,由办公室)负责;

3、公共使用楼层的楼内、厕所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由该楼层就近办公的部门单位(如综合楼十楼,分别由组织部、发展规划处、国际处和科技处分别)负责;公共区域部分(如厕所)就近部门单位负责。

二、楼宇玻璃卫生的清理

(一)楼宇二层及其以下窗户玻璃卫生,由卫生责任单位和部门负责清理;

(二)楼宇三层及其以上窗户玻璃卫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清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区域物业工作人员及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拨打监督电话(3786722)。

(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指导,做到安全事故零容忍。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研究落实卫生责任制,并着手进行卫生清理。学校爱国卫生委员会将于近期进行检查评比。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