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和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2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五一”劳动节放假和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日补休)。5月3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二、作息时间调整:根据校历安排,5月3日(星期二)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师生作息时间上午不变,下午第五节和晚间第九节上课时间分别改为14:30和19:30。晚间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21:30。

三、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全面、认真地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外出及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值班表于4月28日前报送综合楼804室。值班人员上午8:30前在综合楼一楼值班室签到)。

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