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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春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于3月6日(周日)起执行春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师生上课时间上午不变,下午第五节和晚间第九节上课时间分别调整为14:00和19:00;晚间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21:00。

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