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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2】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引导全校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创造美、发现美、记录美、展示美,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涵养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学校工会决定举办“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美丽校园”为主题,生动展现教职工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校园美景。

三、题材范围:

1.学校教学活动

2.学校科研活动

3.校内感人故事、温馨场景

4.校园内四季风光

四、征稿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五、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教职工。

六、投稿要求

1.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人,本年度内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2.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谢绝后期设计制作(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所有作品一律要求以JPEG格式,长边≥1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大小≥2MB。

4.作品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幅(组)。

5.每幅参赛作品应注明作品内容、创作过程和理念等。要如实填写作品名称(组照须有照片说明及顺序号)、作品创作时间、作者姓名、校内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6.投稿信箱:zzxyghui@163.com邮件名称:单位+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

七、用稿规定

1.所有参展作品经专家评审初选后,评选出50-60幅作品用于展览。入选作品,学校有权进行复制、出版及在其他媒体上宣传使用(非商业)。

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不付酬,被评选出的作品均获纪念奖。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联 系 人: 胡勤忠

联系电话:85927 86727

枣庄学院工会

2016年4月18日